转载自: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由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。起草单位: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、南京市高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中国计量大学、南京大学、绍兴市上虞区标准化研究院、中科院南京地理湖泊研究所。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(GEP)的核算指标体系、核算步骤和核算方法。发布日期:2021-6-22,实施日期:2021-6-25。